应该投诉的行为
心理医生的哪些行为要 算越界呢?国际上有一个专门诊断医生的治疗关系敏感指数(EI指数),告诉医生如何与当事人保持一种职业关系。以下的一些行为要算越界行为:
替熟人看病;私下与当事人接触或成为朋友;在当事人面前宣扬自己,希望得到当事人的欣赏;对异性当事人多情;或故意鼓励对方过度移情;过分担心当事人的愤怒,不敢挑战或质疑当事人;为了讨好当事人而随意延长咨询时间;增加复诊次数,或在休息时间接待当事人,通过控制和支配当事人获得快感;强迫推销忠告;收取当事人的财物,陪当事人吃饭,或利用当事人得到利益……当然,出现上述现象,还不能说心理医生就违反了职业规则,只能说治疗关系有问题。
那么,出了哪些事情我们可以投诉他呢?
一,与当事人产生情感接触与性接触,包括不当的身体接触,性挑逗和要求当事人叙述性和身体方面的细节。
二,与当事人产生生意行为,如转介当事人而收取介绍费,跟当事人做生意,向当事人借钱。
三,泄密行为,如泄露当事人的资料,与朋友讨论当事人,改头换面用当事人的故事写文章和书籍。
此文出处:武汉市中德心理医院(现更名为武汉忠德心理医院)--中德合作的、国内最早、在行业内广受认可的中国第一家专业的心理医院( http://www.whzdyy.com/)
另外,北京六院、北京大学的丛中教授的一篇文章也是很好的借鉴,http://www.xinliqq.cn/news/read/id/29
芜湖市金色年华心理咨询中心和国内前沿的心理咨询机构一样,秉承国际惯例和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真诚面对每一位来访者。
建议来访者在做出看心理医生的决定之前,不妨多方了解将要造访的机构和可能会接待您的咨询师,确保找到资质过硬、有良好受训背景、咨询经验丰富、又和自己匹配的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