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癖
关于恋物癖,自然不能算在爱情之列,毕竟其中一方是没大脑或者非人脑的,所以当听说王菲和李亚鹏搅在一起时,我认为那简直是人头恋上猪脑。
恋物癖这个词虽然是新词,可这事却绝对是旧事,从那三寸金莲就能发现,恋物癖也是个古老的话题。
最早爱上三寸金莲的当数那位“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南唐后主李煜,那位叫银娘的妃子为了争宠,忍痛把自己的双脚缠成月牙状,在黄金打造的莲花台上翩翩而舞,美其名曰“三寸金莲”。此金莲一出,果然让李煜先生神魂颠倒,从此爱上了这一双小脚。
一般大人物或者名人物担负着引领时尚的任务,所以一旦他们对某种东西表示青睐,自然流行得快,于是,到了宋代中后期,缠足的女人越来越多,加上苏大学士“纤妙应难说”的一番吹捧,三寸金莲成了美的象征。
至于为什么后来发展成了女人非缠足不可,否则就会遭人耻笑,就像小资一定要喝咖啡否则就是伪小资一样,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在古代女人眼里是高贵和端庄的体现。清代的《鼓儿词》词里就说了“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多数女人只要有点条件,自然不想当丫头。
但是我一直认为三寸金莲可能很臭,你想啊,脚上的肉挤在一起,那灰尘细菌在肉缝里很难洗干净,时间长了能不臭吗。可就这畸形的臭脚,在古人们的审美观里竟然是很性感,能够激发他们性欲的诱惑。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审美观,古代日本女人,还非要把牙齿全染黑了才算“妩媚”呢。关键的问题是,他们认为三寸金莲的女人好控制,连走路都一步三摇,晃晃荡荡的,当然不怕她们出门见识大世界了,这才是古代的男人喜欢三寸金莲的根本原因。为了满足男人的这种奇怪心理,女人只好忍泪缠足了。
古代的男人无比狂热地爱着三寸金莲,以跳花墙闻名于世的张君瑞先生,他第一次看见崔莺莺小姐时,便是先迷上了她的脚的,连看见她走过去的脚印,心里都突突直跳。郁达夫先生在他的大作里就写过,每逢吃藕的时候,他就想到二小姐的玉足,于是乎他阁下就多吃两碗。就连妓院里的酒杯都要做成三寸金莲的形状才够色情,甚至有些人,干脆把妓女小姐脱下的三寸小鞋当酒杯,酒香和着脚臭喝得不亦乐乎。清人方绚,还有本关于三寸金莲的专著《香莲品藻》,不仅从形状,质地有详细的归类总结,还给三寸金莲划分了九个等级,我估计这为老兄终生都在从事三寸金莲的考察和研究。
其实在三寸金莲问世前人们就已经对女人的脚充满关爱了,比如说《古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