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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与教育
来源 : 芜湖金色年华心理      日期 : 2011-9-27         点击次数 : 1123
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与教育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全世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究其原因是主客观相互作用,客观环境长期消极影响经过主体实践经验不断积累的结果。对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一、独立性意向和认识能力

青少年时期在生理上和心理上都发生了急剧变化。在生理上,正是身体迅速成长时期,这一时期表现为精力充沛,活动量大,能量消耗也很大,新陈代谢很快。他们生理上的急剧变化,引起他们心理上的急剧变化,产生强烈的独立性意向,不想再事事依赖成人。可是,事实上他们还缺乏独立活动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许多问题还得依赖成人。青少年认识能力有了新发展,思维已从具体形象思维过渡到抽象逻辑思维,但还不完善,离不开直接经验的支持,具体形象思维仍占有重要地位。独立性思维发展了,喜欢与别人争辩,提出一些疑问和不同意见,但缺乏辩证思维的能力,加上知识水平有限,看问题比较幼稚,带有很大片面性和表面性,往往分不清是非,容易偏激和固执,加上社会上各种错误思想和旧的习惯势力又不断侵袭和毒害他们,使他们形成许多错误认识,养成许多不良的品质和恶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具体条件和环境影响

这些条件往往对个人思想、意志、性格、兴趣等起重要作用。1、周围不良环境的侵染。青少年走向失足犯罪道路,绝不是个人孤立、偶然的行为,必然会从他与周围环境中找到千丝万缕的联系。环境是影响人心理形成的重要因素。2、家庭不良环境的影响。家庭环境是自然形成的教育场所,因此家庭在青少年成长中占有重要地位。好的家庭能对孩子进行良好的启蒙教育,培养孩子的智慧和能力,为造就人才创造最初的良好条件。反之,不良的家庭教育和有害的家庭环境,就会形成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早期因素。如果家庭在某些方面遭到破坏,家庭面临某种危机,家庭对孩子身心就有坏影响,就会使孩子形成性格上的畸形,心理上的变态,以致沾染恶习,促使孩子滑向犯罪的边缘或者引向堕落。危机的家庭也会给孩子的精神造成危机,甚至导致崩溃,导致青少年失足犯罪,家庭主观影响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1)溺爱娇惯,积成恶习。受到父母过分溺爱的孩子,必然是父母围着转,这样的孩子必然从幼年起就习惯于把自己的需要和愿望看成是家庭中最主要的,这样的子女必不可免地会成为自私自利和独断专行的人。
  (2)粗暴打骂,推向反面。家庭教育的简单化,专制化或采取惩办主义,都会使父母与子女的矛盾激化,促使青少年思想恶化。当青少年失足犯错误以后,自尊心和做人的尊严已受到挫伤,这时需要的是温暖和理解,如再打再骂,就会使人格进一步受到摧残,造成破罐子破摔的心理或采取另外的形式寻求补偿,引起心理性格的畸形发展,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家长不良品质。家长的不良道德品质,最易在孩子的心理上留下疤痕。家长是孩子的直接教育者,每日耳濡目染,朝夕相处,家长的是非观念,家长所爱所憎都能直接深入孩子的灵魂。

三、主观因素方面

1、人生观是理解主观因素的总根源。无论自觉犯罪,还是不自觉犯罪,人生观都起支配作用。违法犯罪青少年当中一些人,虽然没形成完整人生观,谈不上对人生有什么坚定信念,这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极端自私自利的人生观是产生违法犯罪的总根源。

2、享乐至上的幸福观。把尽情满足自己的贪欲尊为人生的信条,因此,这也是在他们进行犯罪活动时的精神之柱。

3、金钱万能的拜金观。崇拜金钱,迷醉于金钱,这种腐朽的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产物。但是,这种金钱拜物教,对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侵蚀是相当深的。

4、哥们儿义气的朋友观。哥们儿义气的朋友观是构成犯罪团伙的基础,是捆绑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一根精神锁链。这种腐朽的观念,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精神空虚、无所寄托的表现,而哥们儿义气成了他们之间的精神之柱。这种反动的陈腐观念,只能引导青少年在违法犯罪歧途上越走越远。

5、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它是促使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思想因素,是流氓无产者追求极端个人利益和为哥们儿义气所驱使的犯罪行为根源,成为指导他们行动的准则。

四、个性结构特征

1、知识结构。低劣的文化水平与年龄特征相距甚远,失去正常观察力、思想力和判断力,思维能力很差,不可能用正确人生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使精神极度空虚,处事粗野,无知的精神状态,这无疑会导致违法犯罪。

2、需要结构。不正当的需要是违法犯罪动机的基础,有了犯罪动机才导致犯罪行动。违法犯罪反映在需要观上是畸形的、低级的、极端个人主义的无限贪欲。

3、情感结构。(1)爱憎和好恶颠倒,缺乏对别人的起码尊重和同情心,甚至把自己一时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基础上,不顾后果;(2)在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极易感情用事,容易上当受骗;(3)极易产生激情又往往难以自我控制,激情爆发时达到疯狂地步。

4、兴趣结构。卑微的个人主义欲望整天浑浑噩噩,所求全在吃喝玩乐之中,他们的兴趣不能与志向相连,具体表现在贪馋、鬼混、赌博、嗜好烟酒、追求时髦、谈情说爱、打架斗殴、迷恋黄色文化等。

5、意志结构。青少年自尊心很强,有强烈的争强好胜之心。会为一时胜利骄傲自大,产生很强虚荣心,也易由一时失败而灰心丧气,产生自卑感。青少年在进行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尽管自恃高明,考虑缜密,但仍不免担惊受怕,有冒风险之感,形成冒险侥幸心理特点,往往在这种心理支配下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动机方面

欲望和需要是动机产生的基础。青少年无论在物质上或在精神上欲望和需求都比儿童更多更强烈。但在客观上,家庭往往难以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欲望和需要。青少年各种欲望强烈,但认识能力发展跟不上,自我控制能力也差。因此,青少年强烈的个人欲同客观现实和心理发展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不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不择手段满足个人欲望和需要会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机。常见的动机有以下几种:

1、利己欲动机。追求个人吃喝玩乐,是违法犯罪的基本欲望。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违法动机是最常见的。这是低级的、极端个人主义的动机。

2、报复和嫉妒。在无政府主义自由观的支配下,追求放荡不羁绝对的自由生活,谁要干涉,都可能产生强烈的敌对情绪,采取报复行动。而犯罪青少年又具有争强好胜的思想,看到别人在吃喝,穿着打扮“盖”过他,从而产生嫉妒心理,采取违法犯罪手段去制人。动机的开始,常常是主观弱点和客观影响相结合,染上不良习惯,进而发生一般性过错,也许受一句话刺激,一个取乐事情的引诱,甚至无缘无故都会引起犯罪冲动。即使有所谓的预谋,也会令你瞠目结舌。因为那是极度无知、极度空虚促成的最野蛮的行动。

以上我们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了具体的心理分析。我们认为,青少年发生犯罪行为都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大多数犯罪青少年当他们还在学校学习期间,在学习和品德上就有了不良表现,落后、不求上进、沾染不良的行为习惯,他们带着劣迹走上社会,在不良环境因素影响下,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般违法犯罪青少年有其自身特点,教育他们要讲究方法,从他们的特点进行分析,从他们的思想、心理等一般规律出发,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简单的介绍几种方法:

1、爱是教育的出发点。说爱是教育的出发点是由教育对象本身的特殊性决定的。失足者的心灵曾受到伤害,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对人与人的关系有戒备心,要解除这种思想顾虑,就必须沟通与他们感情上的联系,这就要使他们体会到教育者是爱他们的,以使解除他们的戒心和防备。重新点燃他们的自尊和向上的火种,只有这样,失足者才会肯向你敞开心灵,引起感情的共鸣。才能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工作。

2、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少青少年都是文盲,要想改变他们的恶习,必须首先唤醒他们的理智、良知、懂得是非善恶,才能使他们道德观念上破旧立新。抓住讲义气、重情感特点,在同他们交朋友的过程中,用潜移默化的方法转变他们的世界观,要注意从他们切身利益讲起,使他们懂得,只要改邪归正,前途依然是光明的。

3、注意采用个别谈心的教育方法。谈心是打开犯罪心灵的好手段,注意疏导启发,力求使失足青少年的紧张心情放松,抵触情绪消失,这样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4、加强道德教育。青少年的可塑性大,他们的道德观、世界观是在青春期逐渐形成的。因此除了向他们宣传法制教育外,还应当把培养爱国主义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5、培养自尊心,加强集体荣誉感。恢复做人的尊严,因为自尊心是他们要求社会、集体对他们的新生的一种感情。残缺的自尊心得到恢复,才能产生重新做人的内在动力。

6、寓思想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犯罪青少年精力充沛,好动难静,应组织各种有益的活动,不但使他们的能量得以正当释放,而且有利于他们的改造。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牵涉整个社会的综合症,所以必须动员全社会来综合治理,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发动群众,动员社会上各种力量采取各种手段,既对青少年犯罪防患于未然,又治病于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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