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一.对定义的误解
实验从一开始,就明确定义了“延迟满足能力”的含义:为了获得将来的更大利益,而自己主动延迟或放弃眼前较小的利益。也就是说——哪个利益更大,是孩子自己做出的判断;是否延迟满足,也是孩子自己做出的决定。而在我们身边大量发生的所谓延迟满足,都是基于父母的判断和父母的决定。
误解二.对逻辑的误解
实验者的逻辑原本是:如果孩子在4、5岁时发展出一定的延迟满足能力,那么他在长大以后取得成就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但是并没有提到“如何让孩子在4、5岁时发展出延迟满足能力”的问题,更没有建议“为了这个能力,父母要从小对孩子进行延迟满足的训练”。
为了更好地了解延迟满足能力,研究者进行了大量的延伸探索,而这些后续的研究结果,却被倡导所谓“延迟满足训练”的人“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延伸研究1:年龄的影响:5岁是分界。
米歇尔的研究小组在1992年的报告中明确指出,5岁似乎是一条重要的分界线:4岁以下的孩子大多不具备延迟满足的能力,而5岁以上的孩子就明显出现了早期萌芽。在针对更多孩子的研究中,发现大多数孩子在8-13岁的时期,都可以发展出一定的延迟满足能力。这一结论与最新的神经发育研究的结果相吻合。
延伸研究2:谁是控制者:主动延迟和被动延迟差异很大。
1976年,米勒和蕾切尔(Miller,Dale T.; Karniol, Rachel)小组发表论文指出:当孩子觉得“自己在掌控着延迟的过程”(即他可以随时停止延迟),那么他主动延迟的时间会更长;相反,如果孩子发现“外人在控制延迟”(即自己是被动的),那么他的延迟时间会大幅缩短。最新的神经科学研究对此的解释是:被动感,会激活愤怒情绪系统(先天的本能情绪之一),进而干扰了自控能力。
延伸研究3:“大人是否可信”非常重要。
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延迟满足再研究”小组,于2012年发表了他们的成果:他们把实验改为两步,在第一步中告诉孩子,如果等待,将得到“更好的蜡笔”,第二步则沿用传统的棉花糖实验。实验者把孩子分成两组,A组由“可信的大人”主导,即在第一步中兑现了“更好的蜡笔”的承诺;而B组孩子则由“不可信的大人”主导,这个大人在第一步中食言了。结果在第二步的实验中,A组孩子延迟满足的平均时间达到了12分钟,而B组只有3分钟。
虽然这一研究结果并不出人意料,因为与我们的生活经验相吻合,但是却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思考:在孩子早年的模糊认识中,对他人的态度要么趋于“信任”,要么趋于“不信任”,那么我们希望他抱有怎样的世界观?什么样的生活经历,可以帮孩子形成“信任”?显然,刻意的训练只会破坏孩子对世界的信任。